習大大為啥在這個節骨眼兒上推戶籍改革?
新一屆政府推進戶籍改革的動作,表明了領導們要在盡量維持現狀的條件下加快調整結構的決心,速度如此之快,動作如此之大,一方面體現了領導者的勇氣和魄力,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為,支撐現有模式下的經濟發展已經越來越難,再不加快改革的步伐和節奏,就真的來不及了。
隨著改革不斷挺進深水區,腐敗、特權等一系列造成社會不公的因素,貌似在這場極具勇氣和魄力的變革中都難逃被顛覆的命運。就在大家忙著為“打老虎”叫好,為國企改革助威的時候,習大大又揮出一記重型組合拳,一邊推出《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,另一邊 在全國展開關于土地財政的“摸家底”式審計,看起來,對農村半癱瘓土地市場的解救,已經成為政府的優先改革對象。
誰都知道,如果沒有與之相捆綁的諸多利益,戶籍不過是一紙空文,毫無實際意義。只有當戶籍意味著不平等的教育、醫療、社會保障、甚至是土地使用權的時候,它才能硬生生地把農村人和城市人割裂開,形成擁有不同利益的群體。
中國一直以來飽受詬病的城鄉二元結構所帶來的問題,不僅僅是使人們生而不平等,更重要的是,它導致了社會財富和權益的分配不均,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,由分配不均的財富和權利形成的市場是扭曲的,因此,要進行現代治理,實現社會的法治化和市場化,戶籍改革是必須的。
其實,早在13年前,時任福建省省長的習近平就在自己的博士論文里說,戶籍制度改革勢在必行——“政府應理智而又勇敢地面對這一現實,大膽進行戶籍制度改革,堅決剔除粘附在戶籍關系上的種種社會經濟差別,徹底消除由戶籍制度造成的城鄉勞動力市場的分割。”,這是他在當時就已經形成的明確態度。
關于戶籍背后的土地問題,十八屆三中全會的《決定》中是這樣說的:“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,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。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,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。”這句話明確提出了要把所有者的權利與管理者的權力分開,所涉及的問題正是解決土地問題的要害所在。
現在,一方面允許農民帶著土地的“三權”(土地承包經營權、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)變更戶籍,另一方面又明確要砍掉政府直接土地經營的手,這些舉措都指向更深刻的土地制度改革,意味著我們終于可以期待“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”,可以期待土地使用權的自由流轉,期待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場環境。
在全國房地產市場持續陰跌,經濟增長乏力,后續發展不明朗的現狀下,新一屆政府推進戶籍改革的動作,表明了領導們要在盡量維持現狀的條件下加快調整結構的決心,速度如此之快,動作如此之大,一方面體現了領導者的勇氣和魄力,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為,支撐現有模式下的經濟發展已經越來越難,再不加快改革的步伐和節奏,就真的來不及了。
其實,要最終實現土地制度的改革,還需要包括戶籍制度改革在內的諸多問題處理,比如現有的財稅制度、投融資制度、金融體制和現有的干部考核制度等等等等,這其中不僅還有諸多“硬骨頭”要啃,太多“絆腳石”要搬,還需要有更多的試錯空間可以大膽嘗試。
好在目標雖遠,從目前所釋放的政策信號和一系列舉措來看,我們正在朝著正確的方向步履匆匆地走過去,接下來是否還會有更大的動作?值得期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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